傳真機塑料外殼和盒式零件資料的要求和符號
來源:中創儀器
時間:2016-03-10
▲ 塑料外亮和盒式零件資料的要求
☆ PBB( 多澳聯苯)、PBDE(多澳二苯酶)或氯代燒燒(碳鏈10.-...-13 ,氯含量50% 以上)不能用于制作塑料外殼和盒式零件。
☆ 本規范附錄B 中規則的資料都不可作為增加劑。
下列狀況在外:
逐個在處理過程中,技術上致使的不可避免的雜質;
逐個用于改進塑料物理性能的有機氯增加劑(例如,防漏試劑) ,但增加量不該超越塑料件質量的0. 5%;
逐個質量低于25 g 的塑料件;
逐個接近加熱和定影設備的特別塑料件。可是不該富含任何PBB(多澳聯苯)、PBDE( 多澳二苯磁)或氯代燒娃(碳鏈10~13 ,氯含量50% 以上)。
符合性驗證制作商應提供闡明符合上述要求的有關文件、用于塑料外殼和盒式零件的阻燃劑塑料的資料清單,以及阻燃劑/塑料!供貨商持臺上述要求的聲明或阻燃劑的化學規格書或有關文件。
▲ 塑料件的符號
塑料件應按照本規范附錄A 符號。質量不大于25 g ,或許平面涂層小于200 mm2 的小塑料件在外。
符合性驗證制作商應提供闡明符合上述要求的塑料標識明細表。
▲ 不再運用商品的收回
☆ 再生品和再填料品的制作商或其代理人不該回絕不再運用商品的收回。
☆ 制作商在商品的有關闡明中應注明收回的信息,向用戶闡明收回的辦法。
☆ 關于不能再循環使用的零件應由制作商或其代理人進行符合環境保護的處理。
符合性驗證制作商應提供闡明符合上述要求的有關文件.